随车吊“十不吊”原则


1、 随车吊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吊。

2、随车吊工作场地昏暗,无法看清场地、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。

3、随车吊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明时不吊。

4、随车吊捆绑、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。

5、 随车吊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。

6、随车吊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。

7、 随车吊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。

8、 随车吊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。

9、随车吊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。

10、随车吊钢(铁)水包装得太满时不吊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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